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要求,集团公司定于6月份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得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利用此次“安全生产月”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行动,确保做到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三、活动时间
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按照属地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部署,结合日常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不同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形式力求丰富、全面;要结合日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消除影响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要至少举办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实践,达到修改和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高管理水平。
(二)自主开展内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以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继续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检查,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特种设备、机械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的监控措施是否完备,安全生产投入是否落实到位等。
(三)继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各单位要针对本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此次实践,积极普及全体员工的应急救援知识,使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得以提高。
(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各单位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教育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为企业创造出安全、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