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财政下达第一批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2亿元,用于重点支持15个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点工业园区和30个产城互动试点园区建设。
为加大力度推进重点工业园区、特色园区及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打造千亿元产业发展平台,201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第一批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2亿元。按照“突出重点、促进产城互动、放大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该专项资金将重点扶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和集群发展,引导和带动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产业集聚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为园区提供服务支撑,促进产城互动共同发展。
据悉,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自治区第一批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全部采用无偿补助的方式, 重点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补充园区投融资公司资本金,产城互动试点园区主要是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园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土地整理及通讯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