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经北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北海市政府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的相关方案。自治区北部湾办和北海市财政各安排1亿元,共同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定向扶持北海工业园区建设发展。
据了解,为创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进一步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经自治区领导批准,2014年初,自治区北部湾办计划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划出2亿元,作为引导资金,在南宁、北海分别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存续期5-8年,重点支持南宁高新区、北海工业园区建设。其中,自治区北部湾办拟安排1亿元,并由北海市财政安排1亿元,共同设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北海)基金,定向扶持北海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资金使用按照“电子信息产业优先、公共服务配套优先、土地盘整征收优先”的原则,投资领域为北海工业园区整体开发、公共服务配套、产业项目等。
按照基金方案,最高可以实现可用资金40亿元,也就是说北海市财政拿出1亿元,可以撬动39亿元的资本投向工业园区。这对于缓解财政压力,快速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加速产业集聚,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做大做强,带动廉州湾整体开发,促进市区与合浦县城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