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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台风受灾企业“六种情形”可申请税收减免

 

        强台风“威马逊”给我区部分市县带来严重灾害,也给当地的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广西地税局7月24日提醒:受灾严重的企业可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享受相关减免税优惠政策。

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细则包括:一是纳税人因遭受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自用房产、土地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纳税人因受灾发生的相关资产损失可申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三是按税法规定期限纳税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经自治区地税局批准,可以缓缴税款,但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四是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组织和县级以上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向受灾企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五是因台风影响致已完税的车船报废灭失等可申请退还相应税款;六是对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或调减税收定额。

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各级地税部门将尽快落实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和灾情减免税政策,同时简化办事程序,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办事效率做好受灾企业的税收减免工作。

 
 
[来源:来自网络] [作者:admin] [日期:14-07-25]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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